RTHK快報

勞工界要求政府向受禁足影響僱員提供病假證明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及勞顧會僱員代表就「禁足令下的僱員權益」發表聲明,認為居民要接受多天家居隔離,並要接受強制檢測及醫學監察,受限制活動的居民無法上班,政府應提供醫生病假證明書,讓僱員可以申請病假及病假津貼,保障僱員應有權益。

另外,從事自僱行業、自由工作者及零散工的工友,沒有僱傭合約及沒有僱主證明的僱員,政府應提供在隔離期間每天700元的現金津貼,保障僱員生活獲得保障。至於在受限區外的僱員,如持陰性檢測結果亦不獲僱主准許上班,勞工處應主動採取執法行動,接受及處理僱員投訴。

聲明表示,現時香港法例沒有正式明文規定,保障僱員在疫情下遵從政府強制圍封、隔離及強檢的權益,促請政府盡快進行僱傭條例修例工作,長遠保障僱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