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HK快報

過去兩日3名居民拒絕遵從隔離令到社區隔離設施被檢控

警方表示,在過去兩日的圍封強檢行動中,有3名新冠病毒檢測陽性居民,在衞生當局發出「隔離令」後,拒絕遵從指示前往社區隔離設施,警方已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的「妨礙公職人員」罪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3人,會與衞生當局商討進一步行動。

警方表示,若確診者拒絕配合前往社區隔離設施,可能觸犯「妨礙公職人員」罪,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2個月。另外,如果確診人士在隔離期間離開指定隔離地點,有機會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