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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如何联合監管界對抗大型科技公司

“我的意思是,我們不會調整我們的安排,以便制定相同的立法,”西姆斯說。 “但我們要確保我們不會互相矛盾,即使我們的立法框架有點不同,我們也可以以類似的方式處理類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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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人士知道,大型科技公司面臨的跨國監管箝制運動與澳大利亞法官的關係不亞於 ACCC 和 FTC 之間信息流動的改善。

元平台(Facebook 的母公司現在被稱為)和谷歌都在竭盡全力將澳大利亞的法律訴訟轉移到加利福尼亞的美國法院。 但澳大利亞聯邦法官一直拒絕這些請求,認為違反當地競爭和消費者法的行為必須在當地處理——無論科技公司可能有什麼樣的合同安排。

雖然沒有被最近的法院裁決所吸引,但汗在回答我們關於澳大利亞法官強行主張合法主權的問題時說,“對於世界各地的執法者來說,能夠在其管轄範圍內維護執法非常重要”。

而現在,ACCC 利用與美國同行共享信息的意圖似乎正在加強,並且在上個月 Sims 擔任最高職位的 Gina Cass-Gottlieb 的領導下不太可能改變。

“關鍵信息”

ACCC 和 FTC 之間信息的增加,以及澳大利亞和美國平行訴訟之間的信息流動,可以說是 Sims 擔任 ACCC 主席 11 年期間最重要的發展。

這些事態發展的影響在 2020 年 12 月變得明顯,當時澳大利亞執法者對 Facebook 提起了聯邦法院消費者訴訟,當時 Meta 被稱為,聲稱這家社交媒體巨頭誤導了用戶,承諾其 Onavo Protect 應用程序將保留他們的在線活動私人。

這起訴訟是在 FTC 和司法部與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和英國的同行簽署情報共享協議幾個月後提起的——該協議旨在準確涵蓋此類信息交換。

很快就變得很明顯的是,ACCC 正在合併從兩起針對 Facebook 的紐約訴訟中收集到的材料,這些訴訟由 FTC 和 48 個州檢察長組成的聯盟牽頭。 這些訴訟也在 2020 年 12 月提起。

“FTC 行動的有趣之處在於,他們引用 Onavo Protect 產品為 Facebook 提供了關鍵信息,使 Facebook 能夠確定他們可能想要收購的公司,例如 WhatsApp 和 Instagram,”Sims 當時表示。 ACCC 告訴聯邦法院,Meta 使用來自 Onavo Protect 應用程序的個人活動數據來識別競爭對手、應用程序之間的重疊以及消費者註意力的轉移。

但是,雖然承認這兩個訴訟是相關的,但 Sims 指出,雖然 FTC 以競爭為由追捕 Meta,但 ACCC 一直專注於涉嫌違反消費者法的行為。 Sims 還表示,雖然訴訟是在同月宣布的,但 ACCC 在對 Meta 提起法律訴訟之前,已經調查了一年來與消費者相關的擔憂。

也有早期跡象表明,大型科技公司可能試圖破壞 FTC 和 ACCC 之間的關係——在 Dialogue 案中,美國 Meta 律師警告稱,澳大利亞法院對該案的興趣對早期的隱私構成了“不可接受的風險” Facebook 和 FTC 之間的和解。

到目前為止,合作似乎正在奏效,並可能成為朝著更嚴格的針對科技公司的跨國執法安排邁出的第一步。 “這在很大程度上與一致性有關,我認為目前競爭機構之間的一致性從未如此高,”西姆斯說。 “我們對此感到非常高興,也很高興能參與其中。”

Laurel Henning 和 James Panichi 報告 LexisNexis 的 MLex 的監管事務。